阳光热线:
您好!我大岭山大队于5月31日派两名消防监督员到现场核实,对该投诉举报案件已查处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现场核查,大岭山镇杨屋村杨朗路517号名称为东莞市大岭山帝君仓库储服务部,位于东莞市大岭山镇杨屋村杨朗路517号,有仓库一栋一层,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东莞市大岭山帝君仓库储服务部使用面积1200平方米,消防行政许可文号为:东公消审字[2001]第1-309号、东公消验字[2001]第1-2091号。
二、核查情况
(一)无灭火器,经现场核查,东莞市大岭山帝君仓库储服务部配备有灭火器,投诉不属实。
(二)应急灯损坏,经现场核查,应急照明灯损坏,投诉属实。
(三)厂区消防栓、消防水带、水管严重老化,经现场核查,消防栓系统正常,消防水带出现漏水情况,投诉属实。
(四)安全通道堵塞,经现场核查,该单位仓库堆放货物并无堵塞疏散通道违法行为,投诉不属实。
(五)厂区多处堆放易燃物品,无分隔,经现场核查,该仓库内堆放货物和防火分隔符合要求,投诉不属实。
三、处理情况
下一步,我大队将对该单位应急照明灯损坏、消防水带漏水情况责令改正并依法作出处理。
检查过程中有拍照为证。
特此回复。
东莞市公安消防局
二零一八年六月一日
受理人:市消防局 回复时间:2018-06-01 17:0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