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环境保护分局执法人员于2018年12月6日到现场进行检查,该单位设有2台筛粉机,现场围墙边堆放着货物;现场检查时,筛粉机没有生产。环境保护分局执法人员向该单位负责人说明投诉的情况,已责令该单位加强环保管理,并做好防扬尘措施,避免影响邻近企业,同时环境保护分局将定期对该单位进行复查监督。
受理人:高埗 回复时间:2018-12-13 09:55:39
网友:高埗小马哥 发言时间:2018-12-05 13:13:19
受理人:高埗 回复时间:2018-12-13 09:55:39
评分时间:2018-12-14 09: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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