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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工会保护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10-02-10 08:23:51 状态: 已受理 编号:46963
已超时
本人是东莞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会员.会员号:02955697.因对公司诱导本人在"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上签名,本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严重的侵犯,希望工会给予保护.下面我详细的说下经过.
    2010年02月08日下午三点多钟,部门主管郑*叫正在工作的本人到资产保护部办公室说:"经理找你."本人到办公室一看已有四个人在里面分别是:工会主席方意人力资源部的员工及部门经理杨*和部门主管薛**.我随手挂上工作过的本子到墙上问他们:"找我有什么事吗?"然后杨*说:你那天在年货区上班脱岗公司决定给你一个决定日处理加上你在脱岗事件的前一天也拿了一个决定日.公司现在和你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公司的决定,你看下签名.便递给我看,他并且说:"你不签名也生效,你的最后工作日是今天,你签完名可以回家,今天是算工资给你的."按照公司程序拿了决定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反思日是有薪休假一天,如果公司认可了上次的那个决定日的话.按照这个规定公司是要在第二天安排我休息在家反思的,如果我在家反思的话这个决定日你说我该拿不该拿.况且你上次给的决定日我都不认可不要说这次了.你自己都不按公司程序来做事怎么叫我服你.我就坚决不同意签名.我跟工会主席和人力资源同事一再说:这是部门经理在打击报复我.如果按我在安莉芳那里算脱岗的话资产保护部的所有员工都得回家,你说那个没脱岗.你查下录相.他说:这个事情你不要管你只管你自己,别人的事你管不了;我说:我是管不了别人但是作为同一个公司同一个部门总有些比较吧,你为什么在针对我一个人呢.因为上次评估不合理公司没给我加薪为此我们大吵了一次,并且为这次事我拿了个书面指导,这个你工会主席方意也是参加过这个事情你知道.他这分明是打击报复."随后我问人力资源部同事及工会主席怎么看是不是还要求我签名.我是不认可那些决定日的.她们说:"你签名只代表公司今天找你面谈有面谈这么回事,不表示你认可了`多次严重违反公司程序和制度`而后他们叫我签名并且随后她们也相继签名.我自己留下的一张我自已没签名.在签名后不长的时间里我马上意识到上公司的套了到人力资源部要求换回那张我签名的那张,但人事部经理不同意,我说那我在上面注明一下我是不承认公司给的"多次严重违反公司和序和制度"那一项也没得到结果.我就在那里不走直到他们下班后叫来警察让我走,警察说明天去劳动局协商一下并且说证明我是在这里找人事部在协商这个事
问政部门: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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