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阳光热线问政
阳光问政>问政详情

请问东莞人保为什么不给我的车理赔?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08-11-10 14:52:00 状态: 已回复 编号:35326
处理用时:17天5小时36分
本人首先声明本车有良好记录,第一年未出过一次险,今年8月31日在保险到期后的第二年是在人保为本车买了全保。但在10月4日的晚上本人在由深圳回虎门的高速路上行驶中给不明物体击中,由于是夜晚天色不好当时只听到一声响,在第二天早上才发现车后的行李盖部位上有几个指甲盖大小的小坑,后右车尾灯有米粒大的破损。在5号的早上就打了电话给人保公司报案,人保的接线员让我到当地的店定损,由于工作原因过了好几天才到4S店定损,定损价在1000多元,但4S店的人保定损员要我开车回家等通知,过了几天都没回音,直到我打电话到4S店查结果可无人清楚这事,又过了一个星期才答复说要我出示交警证明才行,现在过了一个月了我的车行李盖部位已生透了,但问题还没解决。试问在高速公路上只是单方面的原因,而且没有第三方的损失,定损价在2000元以下这种情况有必要交警开证明才能理赔吗?
问政部门:金融局
分享

官方回复

李先生: 
    您于2008年11月10日在东莞阳光网上公开了一封题为《请问东莞人保为什么不给我的车理赔》的来信,反映了投保未能获赔。我办对此高度重视,要求市保险行业协会牵头会同具体承保公司——人保财险东莞分公司,对此事进行调查。现将人保财险东莞分公司对该事件的解释说明转您阅知。                                        
                                                      
                                                              东莞市金融服务办公室
                                                                 2008年11月28日


                                           关于粤SBH**7投诉案的回复

    关于粤SBH**7车主不满我司要求提供交警证明索赔的投诉,经核实,情况如下:
    一、	案件情况
    1、客户李*昌10月3日向我司报案,称于10月2日在广深高速深圳路段发生被不明物体砸损本车,造成本车左后部损坏。
    2、因客户无法确定到砸到本车的是何物体,且事故在高速路上发生,无法安排现场复查。95518接线员及定损员分别在受理报案及定损时,已提醒客户需出具交警证明文件作为索赔依据。
    二、投诉情况
    车主不满我司要求提供交警证明索赔,要求作出合理解释。
    三、核实情况
    1、理赔中心谭*锋主管核实:客户不在现场报案,报案时也没法说明出险原因,因此索赔依据不足。
    2、理赔中心法律部核实:根据保险条款及保险法相关规定,被保险人必须提供交警证明索赔。
    1)家庭自用车辆损失险保险合同第二十一条约定: 
    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的,被保险人应当提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法院等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有关的法律文书(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裁决书等)和通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获得赔偿金额的证明材料。
    2)《保险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依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四、处理结果
    1、明确告知客户本次事故如需继续保险保险索赔,必须提供交警证明文件作为索赔依据。
    2、客户不接受我司解释,建议客户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人保财险东莞客户服务部
                                                          2008 年11月18日

我要说两句

0参与

0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
  • 知东莞App
  • 东莞广播电视台
    微信公众号
  • 东莞阳光网微博
  • 东莞阳光网
    微信公众号
  • 东莞电台
    微信公众号
  • 莞视频微博
  • 民生视点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