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百块不是钱呀?!!!
本人是广东工业大学成人专升本10级工商管理的学生。于2009年12月12日交了第一个学期的学费,相关手续在东莞电子计算培训中心办。开学典礼上相关负责人表明,学费是根据学分而定的,多退少补。我因工作太忙的关系,不能继续读下去,所以第一学期的考试都没有参加。 于今年11月6日我到东莞电子计算培训中心咨询退还剩余学费的问题。一位胡老师和我通了电话,态度极其恶劣,他说我没在有效期限内去办理申请退学费和退学手续,现在已经过了那个时间,不能退,如果我要继续读,现在还可以交学费,上学期剩下的钱可以补到第二个学期,如果不读了,就不能退。其后他们的另一位负责人跟我说:那些费用在第二学期开学一个月后申请都不能退!如果不交学费就当自动退学。一直以来,从来没有相关负责人跟我说过,如果不读了,要在哪个期限,办理什么手续。那位胡老师说他们不会鼓励学生不要读下去,所以不会主动跟学生说如果你不读了要办理什么手续!但现在是当他们发现学生没有去考试时,并没有马上去了解学生为什么没去考试。如果人家是打算不读了,你跟人家说明相关手续在什么时候,怎么办理也是很应该的吧!你不说,谁知道那个所谓的期限是到什么时候?要办理什么手续?怎么办理? 第一学期的考试大概在七月进行,第二学期9月份开学,而我的班主任在9月29日才打电话问我为什么没去参加考试,我当时跟他说,我不读了,他也没有跟我说过半句在要哪个期限办理退费、退学手续才有效。而且这个问题不是应该在考完试,发现学生没去考试就马上打电话问学生吗?为什么还要等到“刚刚”过了那个所谓的期限才通知人家? 那位胡老师还说:才几百块钱,我都没见过像你这样的学生!是,钱是不多,或许更少,但凭什么我要把那些钱白白地送给你们?身为老师竟然说出这样的话,难道这就是老师应有素质? 现就以上情况,我要投诉东莞电子计算培训中心没有及时做好相关通知工作,导致我不能正常申请退学费,我要求赔偿我的损失。
阳光热线: 我局下属单位东莞市电子计算中心为广东工业大学东莞教学点,所有学生缴费及学籍管理均是由校本部直接管理。故学生因退学须由学生本人向校本部提出并办理相关退学退费手续。 该学生在10年3月份开学典礼时就接收入学教育时发放了学生手册,学生手册内第十章,第五十八条规定,申请退学的学生,须由其本人向继续教育学院学籍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否则不予处理。 该学生在未参加期末考试并想退学时一直未与该中心联系,且其班主任在9月份第二学期开学时一拿到第一学期成绩单发现其未参加期末考试,立即与该生取得联系,通知其补考,该生回复班主任说好,回去参加补考,但因工作太忙,想退学。其班主任告诉该名学生,如要确定退学,要尽快回复班主任,并去办理相关退学手续,学生说要好好考虑。一直到11月都未给其班主任任何回复。也未到校本部办理任何退学手续。 11月时,该生到计算中心办公室提出说要退第一学期剩余学费125元,我中心与广东工业大学校本部沟通后,于11月16日回复其因第二学期已过一半,且她未交第二学期学费,学校回复其要办理退学手续,但已没有任何费用退。学生本人说已接受学校处理意见。 市科技局 2010.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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