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创业可以免息贷款
您好!我现住在东莞市南城区金丰路,户口在东莞市南城居委会,现与人合伙投资一家五金贸易公司,由于客户货款月结多月,资金周转不过来,可以申请免息贷款吗?如何办理呢,需要什么条件?谢谢,盼回复!
您好,关于妇女创业资金小额贷款的具体申报条件和程序如下: 一、申请人条件 城乡妇女申请小额贷款,需要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本市户籍 (购房入户的需满五年并且长期在东莞居住),在法定劳动年龄以内,身体健康; (二)有具体经营项目并经工商管理部门批准领取了营业执照; (三)贷款资金应用于从事非国家限制发展的农业生产、工业和服务业; (四)有良好的信誉,诚信,品行良好,无不良记录,并能提供保证担保或房地产抵押担保; (五)除贷款项目外,目前无从事其他工作或经营活动。 本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以及经创业培训合格者优先。 二、申请人需提交的资料 (一)创业资金小额贷款申请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本; (三)经工商行政部门批准的营业执照; (四)贷款银行需要的其他相关资料。 上述资料需提供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式五份,村(居)委会劳动服务站、镇街人力资源分局、市人力资源局以及财政局、贷款银行各留存一份。 为避免申请人在申请时提供不实的配偶或担保人的情况,要求在提交申请材料时,同时提交申请人结婚证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和担保人户口本等资料的复印件。 三、审批程序 1、按照当事人申请→2、村(居)委会劳动服务站推荐→3、镇(街)人力资源分局审查→4、市人力资源局、市财政局复核→5、贷款银行核贷的程序,办理贷款手续。 相关政策文件可查阅: 1、《东莞市创业资金小额贷款实施办法》(东府〔2006〕76号) 2、《关于开展妇女创业资金小额贷款工作的通知》(东妇〔2010〕22号) 详细办理业务可以咨询市人力资源局就业科,业务电话:22203620。
0参与
0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