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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林南澳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14-03-03 22:32:31 状态: 已回复 编号:98685
处理用时:10天6小时14分
个人情况:
    本人2014年1月份在东莞购买了首套商品房,在开发商建议下,向邮政银行贷款50万元(已签署20年贷款合同,但银行未放贷)。本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在3月份有3.4万元,公积金单位加个人合计每月缴纳2100元。按照现行规定,本人2015年6月公积金贷款额度能达到46万元。
    问题:
    1、邮政银行商业贷款能否转为公积金贷款?如邮政不能转,有何途径能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能否找担保机构担保,将邮政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如果可以,手续费如何计算?
    2、在国家银根收紧的情况下,东莞公积金政策近期是否有调整的准备?贷款最高8倍及46万元的额度限制是否符合社会实际需求?
    以上两个问题,请市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同志在规定时间内予以详细、明晰的答复。谢谢!
问政部门: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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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你好!1、公积金商转公贷款办理方式有两种,包括先还后贷和以贷冲贷。目前,与公积金中心签订委托贷款协议的银行除农行和邮储两家银行由于银行自身涉及担保公司准入问题无法办理之外,其他10家银行均可作为受委托放款银行办理商转公以贷冲贷业务,具体包括工行、建行、中行、广发行、东莞银行、东莞农商行、招行、兴业银行、浦发行和中信银行。若申请人符合公积金商转公贷款其他条件的,可采用先还后贷方式办理,也可以选择上述10家能作为以贷冲贷受委托放款的银行来办理商转公业务。


	2、暂无政策调整,如有政策调整我们会及时在中心网站公布,请留意中心网站的政策信息(http://www.dggjj.cn/index.asp)。手续费在中心网站有公示,标准是担保费不超过贷款金额的1%、贷款金额20万以内的不超过2000元一宗,另外综合服务费不超过3000元一宗,具体多少要由申请人与担保公司协商。


	3、贷款额度与账户余额挂钩的做法并非东莞先行,天津、重庆、无锡以及省内的广州、深圳等城市也有这一举措。深圳市12倍同时个人贷款上限50万元、家庭上限90万元,相对深圳的房价,显然东莞8倍、46万和66万元政策更宽松,并且公积金缴存人享受的权利与应履行的缴存义务存在对等关系。综上所述,我们认为8倍这个倍数是合理的。但贷款额度与余额关系的计算也不可长期一成不变,我们会依据国家宏观政策、我市房地产市场变化以及我市公积金资金使用情况,当贷款需求大而资金又相对宽裕时,我们会做分析考虑调整并按程序上报审批。如有疑问,可到公积金中心贷款管理科、办事处咨询(贷款管理科电话:22337076;常平办事处电话:81178992;塘厦办事处电话:82772882;虎门办事处电话:85168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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