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塘厦镇本色酒吧超范围经营、噪音扰民投诉
东莞市塘厦镇本色酒吧地址为:东莞市塘厦镇宏业北路179号 ,办理营业执照的公司名称为:东莞市本色酒吧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无 许可经营项目:餐饮服务。(一般经营项目可以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批准文件、证件经营) 。从营业执照可以看出其许可经营项目为餐饮服务,但从2014年1月份开始每天晚上经营的是迪厅业务,且噪音超标扰民(特别是低频噪声)。 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8号)的相关规定,第九条第一款 设立娱乐场所,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娱乐场所,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请查实该酒吧是否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核查其用于营业的铁皮屋顶建筑(见图片)是否可以做营业用途、是否具备娱乐场所营业许可、是否经文化主管部门批准,特别是是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举行听证程序。噪音监测请按《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核查其是否满足4.2条中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排放限值,特别是倍频带声压级的限值,倍频声压级的测量设备只有东莞市环境监测站才有,其他镇区没有。 如超范围经营请按《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进行取缔,而不是整改,因为投诉很多次了,均由塘厦镇的执法分局执法,已经整改了4个月了还是老样子。烦请市文化执法大队亲自执法,不胜感谢!
接到编号:101187的举报材料后,我大队迅速派出塘厦文化执法分队执法人员前往检查。现将检查情况回复如下: 4月14日晚,执法人员对塘厦镇“本色酒吧”进行检查,经查发现,该酒吧在正常营业中,酒吧内约有50多名喝酒的客人,大堂正面DJ操控台前面有一个长4米、宽1米、高1米的玻璃面板表演舞台,现场没发现有文艺演出,舞台上也没发现有客人跳舞,酒吧内没发现设有点唱设备。经询问现场负责人得知,该酒吧营业期间除播放音乐外,还不定期安排酒吧员工演唱一下歌曲以活跃大厅现场气氛。据现场负责人提供的相关证照显示,该场所申领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经营范围:餐饮服务。该酒吧没有设置提供给客人唱歌的点唱设备和跳舞的舞池,不属于《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管理范畴。执法人员对现场负责人进行营业性演出的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教育其不得提供舞台给消费者跳舞,经营期间还要注意控制音乐音量,以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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