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对应届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中,存在严重的乱收费现象
乱收费表现在:损坏物品:水箱弹簧1个,排水管1条,花洒管1条,大门拉手1个,键盘托缺4个,蚊账架单根4条,门窄蚊账架1条;赔偿费用:112.1元。 第一:在我们初次入学初次入宿宿舍时,已经明确知道宿舍排水管1条,花洒管1条,大门拉手1个是本身就是坏掉的,键盘托缺4个,蚊账架单根4条,门窄蚊账架1条,也是本身缺失的,而至于水箱弹簧1个,确实是在我们入宿之后坏掉的,但这也不该要我们负责赔偿,首先我们不存在故意破坏,使用物品本身就有使用寿命,3年来有坏绝对是情理之中,而学校断然把维修废驾驭在应届毕业用中,是霸王条约。 第二:每年我们都有交宿舍费用,宿舍里面的财产在我们正常使用之下出现损坏,理应是学校负责,不应是学生承担。 第三:此次损害物品收费,完全没征得同学的同意在先,损害物品是否真的损害、缺失,由宿舍成员所致,都没有确切的核实,这完全是学校单方面的断言。 第四:维修费用如果这样不合理的让学生承担,其学校在维修费用上,省下了一大笔钱,并有可能维修后有剩,请问资金流向何处。 总结:这种收费不合理是相当明显的,望各位领导重视,公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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