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式土地证至今是否能生效
本人家有一份老式的土地证,但我家实际建筑面积比这份土地证还小,现在邻居旧房拆除重建,把我家缺少的那一部分也占据了,而且还说我那土地证现在已无效了,那么我现在手上的这份土地证至今是否仍具有法律效力,那我被占据的地方该如何维权?求指引正确的解决办法,谢谢!
一、关于《土地房产所有权证》的法律效力问题 1953年颁发的《土地房产所有权证》是当时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颁发的,当时实行的是土地私有制。而根据1962年颁布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第二十一条:“生产队范围内的土地,都归生产队所有”的规定,现存于部分群众的《土地房产所有权证》在该条例正式实施后就已失效,不能作为土地权属的有效证明。 二、关于其邻居拆旧重建涉嫌侵占其土地使用权的问题。 若来信人确有证据足以证明其邻居的拆旧建新行为侵占了其合法有效的土地使用权范围内的土地的,可凭相关证据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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