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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積金能追繳多久以前的?

hw0102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15-03-28 10:02:09 状态: 已回复 编号:120900
处理用时:26天17小时22分
致公積金中心領導:
我在這家公司工作已近15年,如果現在要求公司追繳公積金能追繳這15年的嗎?追回來后離職時是否可以一次性領出來?謝謝!!
问政部门: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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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你好!一、职工可向单位提出补缴诉求,若单位不履行义务,职工可提供本人身份证、劳动合同、有效工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公积金中心政策法规科或(塘厦、常平、虎门、石龙)四个办事处反映情况,以便我中心立案调查处理,更好地维护职工的权益。
二、《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离职或失业提取按“旧钱旧办法、新钱新办法”执行。3月1日以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外市户口职工离职或本市户口职工失业时均可提取,没有时间限制。但3月1日起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包括但不限于正常汇缴、转移、经公积金中心督促或执法后补缴的公积金),不能再以离职或失业情形提取,只能按符合规定的其他8种情形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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