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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响应环保申报安装屋顶光伏发电站,国土资源部门不愿意出局房屋产权证明

caogang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15-04-26 21:23:54 状态: 已回复 编号:122455
处理用时:8天21小时9分
在向供电局申报安装居民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380v)时,需要提供房产证或镇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开局的产权证明;
咨询了横沥镇国土资源局后,国土资源局是采取不作为的方式,既不提供证明,也不提供解决方案。
明明我们已经使用着供电局的电表,明明是响应国家节能环保号召,却不能申报,也不给个明确的解决方案,供电局和国土资源局之间踢皮球,让人心寒。
问政部门: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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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你好!4月27日,你通过市阳光热线网络问政平台,反映在你在申报安装居民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站时,横沥国土资源分局未能出具产权证明情况。市国土局领导高度重视,要求纪检监察室会同相关科室、分局认真核实情况,依法依规处理.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证可作为土地产权直接证明。经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国土资源部门可根据宗地档案情况,出具有关权属证明。据了解,你所申报安装居民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站(380V)的宗地,现状为宅基地,没有办理任何用地手续,因此无法确定该宗地的权属。鉴于当时你无法提供你是该宗地直接权利人证明材料,且宗地权属尚未确定,横沥国土资源分局工作人员按规定未出具该宗地的产权证明,同时向你详细说明了相关原因,并建议该宗地土地权利人在完善相关用地手续,确定土地权属后,再向横沥分局申请出具产权证明。因此,不存在不作为的情况。


	


	感谢你对我局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下来,我局将进一步做好群众工作,依法依规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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