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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领导救救我的孩子,别让该网吧继续涂害孩子了

lulu132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15-04-27 23:24:57 状态: 已回复 编号:122556
处理用时:9天5小时3分
举报信东莞市文化局领导: 我是一位孩子的母亲,我儿子今年上小学二年级,在学校的旁边开了一家名叫创安骑兵网吧城。虽然他已经成立了多年,但是随着学校的不断扩张,网吧地址离学校不足200米了,而且还24小时通宵营业,灯光昏暗,网吧里几乎全是未成年的孩子,一玩就是一天一夜,有些孩子的家长找不到孩子在大街上急得到处喊,可孩子却在网吧里抽着烟,看着黄色电影,还一边侃侃而谈,而网吧老板却视而不见。网络游戏、色情和聊天充满刺激、惊险和浪漫,许多孩子一旦接触,便深陷其中而不能自拔、网上“三魔爪”又被称作“电子海洛因”,是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沉迷网吧的危害实在太大了,我想这样的网吧政府不管怎么得了。 虽然这个网吧有工商营业执照等手续,但是我经常去该网吧找我家的孩子,一找一个见。我们经常和该网吧的老板理论:不是说未成年人不准入内的吗?甚至我曾经下跪求老板,不要放我的孩子进去了,但是他们的老板说:“我们又没有让他们来上,是他们自已来的,脚长在他身上。“我们几个家长气急了就说:“你们再这样我们就去告你们。”他们就说:“你们去告嘛看哪个会管你们。”可我们哪敢去告他们,他们都是超黑社会的,都有保护伞。我们这些小老百姓又怎么惹得起。 但是我作为孩子的母亲,我不能眼睁睁看着自已的孩子就这样的网吧毁了。为了孩子的明天,我们不断的查找资料,发现了该网吧离学校的直线距离不足200米,根据《广东省文化厅、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重新审核登记工作的通知》中第七条的规定:“中学、小学校园周围直线距离200米范围内和非商业用途的建筑物内(包括居民住宅楼、私人出租屋等), 房屋夹层以及违法建筑物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虽然该网吧现有的地址距离原学校地址足200米,但是后来学校的不断扩建,现在该网吧离学校的直线距离不足200米了。根据《通知》中第三大点:重新审核登记若干问题的处理原则第三小点的规定:“已批准设立,但属于在中学、小学校园周围直线距离200米范围内的“网吧”,应准予其迁出,自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实施之日起,未迁出的“网吧”一律停止经营
问政部门:文广旅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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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lulu132您好 : 

	接到转来阳光热线问政平台投诉函件(编号:122556)反映寮步创安奇兵网吧(投诉内容为“创安骑兵网吧”,实为“创安奇兵网吧”)涉嫌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投诉举报后,我大队高度重视,立即派出执法人员开展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网吧的基本情况


	东莞市寮步创安奇兵网吧成立于2006年8月,原法人代表为何燕媚,原网络许可证号:莞文网0349,地址位于东莞市寮步镇石步村华南工业城,属于第一批许可经营的授权网吧。该网吧已于2013年9月转让给现法人代表杨水明,网络经营许可证号、经营地址保持不变。


	二、检查情况


	4月30日,执法人员对创安奇兵网吧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未发现接纳未成年人上网;执法人员随机抽查核对3名上网消费者的身份证信息,均为实名登记上网;现场未发现涉及色情内容的视频,网吧服务器没有违规设立电影库,顾客观看电视剧、电影均使用视频播放软件通过互联网观看。随后,执法人员向该网吧经营者及店长进行详细询问,该网吧经营者称,网吧一直以来守法经营,他本人反复向工作人员强调宁愿亏本也不得接纳未成年人上网,他表示接受执法人员随时检查,如出现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甘愿接受处罚。4月30日晚上及5月1日,执法人员多次对该网吧进行暗访检查,均未发现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上网。


	关于举报信息反映该网吧与扩建后的小学围墙不足200米的问题,执法人员将情况反馈给寮步文广中心进行核处。下来,我执法人员将该网吧列为重点巡查对象,一经发现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等违规经营行为,立即予以查处。 


	


	                 


	               东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201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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