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积分入学加分问题
你好, 本人在2013年1月30日有申请一项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ZL201320051626.6 有专利证书。因后续年费没续交,现专利已失效。因小孩入学申请积分,其中加分项目中第九项第2条:科技方面(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的发明人或优秀科技成果主要完成人)可加分。此项规定当中没有具体说明失效的专利不可以加分,成果是存在的,证书只是一个凭证。是否可以加分。 烦请相关部门及时回复,申请时间快结束了。 谢谢!
您好!积分制入学科技方面加分政策的制定,主要是希望技术型人才留在东莞,为东莞的科技创新作出贡献。此项政策衡量的是申请人是否具有一定的科学技术水平。因此,只需要您是实用新型专利的发明人即可获得加分。政策中并未要求对该专利权目前是否已转让、是否失效进行审核。 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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