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已经受理,不按照合同办事,涉嫌欺诈,内部控制存在重大风险隐患
2015年3月份接收到联通分公司客户电话3G升级为4G有活动优惠, 其中在3月31日本人登陆网上营业厅申请办理了76套餐,其中优惠为2年内每月赠送300M或者每月200分钟。本人也按照规定在网上进行备注赠送200分钟。期间未见客户联系套餐变更情况。 但截至2015年6月仍为见优惠套餐,东莞分公司以公司3月末业务繁忙,到4月才办理业务为由,拒绝赠送,单方面撕毁合同。 根据《合同法》已经签订合同,联通东莞分公司必须执行,单方面撕毁合同,本人要求履行合同,并赔偿每月已经支付损失以及未来2年内的预计损失。 同时联通公司必须内部进行核查,查找漏洞,内部控制存在严重问题,科技端口以及客户服务方面,以及义务履行方面,本人将保留追究相关负责人的权利。
非常感谢用户和阳光热线对我司工作的支持和监督。 经核实,客户于4月1日通过网厅下单申请办理转4G业务,由于赠送活动于3月31日已结束,因此无法赠送。考虑客户属于我司忠实用户,我司可特殊申请相关优惠给客户使用,建议客户可致电10010与我司联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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