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补缴问题
本人从2011年入职东莞横沥一家公司,但是公司于2014年十月份才开始给我买住房公积金。请问我可以要求公司给我之前没买的年份补交公积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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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你好,职工可以要求单位补缴应缴未缴月份的住房公积金,若单位不履行义务,职工可提供本人身份证、劳动合同、有效工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公积金中心政策法规科或(塘厦、常平、虎门、石龙)四个办事处反映情况,以便我中心立案调查处理,更好地维护职工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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