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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公积金借款信息

黄先生011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15-08-26 16:57:36 状态: 已回复 编号:128854
处理用时:14天21小时58分
本人朋友在世纪城幸福公馆购买一商品房,申请公积金组合贷款(公积金25万,商业贷款15万)并已审批通过至今未签订借款合同。因6月10号出台新政策,本人朋友可以补缴1万首期后可做39万纯公积金贷款。请问公积金管理中心可否帮忙更改借款信息。让大众可以享受到公积金的最新优惠政策,真正的方便利民、惠民。
问政部门: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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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职工个人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以职工公积金贷款申请提交资料时的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公积金贷款审批通过后,不可重新以最新的账户余额重新计算贷款额度,政策趋于宽松是这样执行,政策收紧也这样执行,因此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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