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购买私房(自建房)外村人不能过户
我购买了位于东城主山的一幢二手私房(自建房),欲去东城房管局办理过房手续,却被告知只有同村人才可以过户,异村的一律不给过户,该规定是于本年中开始正式实行的,我再三询问是根据哪些规定,要求拿出相关规定文件的时候,东城房管局却说没有文件,具体问市房管局,在这,我请问东莞市房产管理局的领导,根据什么规定异村购买房屋就不能过户呢?为何要制定这样的措施?现在我已购买房屋却过不了户,我要怎么做才可以得到相应的保障,降低风险呢?
转来关于《市民咨询土地证过户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六十二条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00年1月起施行)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等有关规定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7〕71号)相关法律法规,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或其它建筑物)联同宅基地使用权只允许在本村(社区)集体成员范围内转让。 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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