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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过户问题

阳光男孩236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15-11-19 00:19:41 状态: 已回复 编号:132915
处理用时:5天1小时21分
本人在2008年在别人手里买了一块宅基地就住在房屋上,没有商品房(本人是石碣镇居民),我上个月到石碣国土局问他现在可以过户吗?国土局边回复说2014年期间可以过户,但我当时不知道,请问我现在可以申请过户吗?我现在想宅基地过户,那我现在该怎么办?
问政部门: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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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关于“阳光热线”转办群众咨询宅基地过户的问题。


	一、关于农村宅基地的流转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第六十二条;《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第十条:“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7〕71号第二点:“••••••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联同宅基地使用权只允许在本村(社区)集体成员范围内流转。             


	因此,除合法继承取得外,受让(含受赠)一方为非本村(本社区)集体成员的宅基地过户申请,我局不予受理。


	二、受让(含受赠房屋)一方为本村村民的宅基地过户问题


	宅基地已建成使用,且已登记发证、确立宅基地使用权的,经土地所属村民集体同意后,可允许在本村(社区)集体成员间流转。权利转让双方可凭土地使用证原件、权属转移的书面文件及宗地图等其他资料向当地国土部门申请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变更使用权人。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提交的有关资料,可详细咨询当地(镇街)国土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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