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之间过户问题
我奶奶90岁了,有个自建房子(私宅)在东城花园新村有土地证和房产证的,但是她户口所在地不是花园新村,她想过户给我,但是我户口也不在那的。根据之前相关规定说,自建房过户一定要本社区内才能办理,那我们啥办呢?
关于“阳光热线”转办群众咨询自建房如何过户给亲属的问题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第六十二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7〕71号)第二条及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非本村村民不符合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条件,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联同宅基地使用权只允许在本村集体成员范围内转让。即除合法继承取得外,受让(受赠)一方为非本村(社区)集体成员的宅基地过户申请,我局不予受理。 您可持土地证原件、身份证明文件等资料到东城国土分局办文窗口详细咨询。 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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