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收费合理吗
本人在八达路有一出租屋,2016年1月退租,之前因为需要有三张预付费有线卡,退租后不需要2016年不交费,现在租客要一张收看电视节目去缴费,广电站说我欠费58元,我说去年不需要,你是预付费何来欠费,他说我们没有断信号所以收费,我说我不需要,而且这样算何止58元,你这不是抢钱,强迫消费吗?他说你该拿身份证到营业厅停机,不停机就产生费用,我说不清楚有这霸王条款没人告诉我,请问这合理吗?我觉得电视站在强迫消费,在抢动。
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对我司业务的支持,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在客户的基本收视维护费到期前,我司会通过电视邮件、手机短信等方式通知客户及时续费,期间有客户反映费用到期马上停机会造成收视不便的问题,尤其在节假日。为了不影响客户的正常收视,系统会在费用到期的一段时间后才会触发停机,未停机期间使用产生的费用按实际收取;如客户暂时不使用有线数字电视,请到我司营业厅办理停机。 收到来信后,我司工作人员已回访做详细解释并处理。 欢迎致电我司24小时客服热线96956咨询,我司将竭诚服务。 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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