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阳光热线问政
阳光问政>问政详情

松山湖翠胧湾物业乱收费

和泰装饰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17-08-12 00:33:53 状态: 已回复 编号:166487
处理用时:20天1小时24分
装修有物业有交垃圾清理费,地下室再放一桶强收垃圾清理费,霸王条款,要四元钱一袋,
问政部门:发改局
分享

官方回复

网友“和泰装饰”:

	你好!你的来信收悉。感谢你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对我们的信任,现就你反映的收费问题回复如下:


	一、按规定,业主对其物业进行室内装修,应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住宅室内装修管理服务协议,明确装修要求、装修垃圾清运等内容。物业服务企业可向业主或装修人员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证件工本费、装修保证金(押金)。具体标准如下:


	1、装修垃圾清运费。装修产生的垃圾(余泥)由业主或使用人自行处理的,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收费;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处理的,清运费用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装修的具体情况,按房屋建筑面积不超过4元/平方米的标准协商确定。


	2、证件工本费。物业管理企业对装修工人出入实行持证管理的,如证件回收后能多次使用,可按不超过30元/证的标准收取押金,证件完好退回的应如数退回押金;如证件回收后不能再次使用的,可收取不超过5元/证的工本费。


	3、装修保证金(押金)。装修保证金(押金)标准由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或非业主房屋使用人、装修承建单位在装修协议中约定,但住宅物业的装修保证金标准不得超过3000元。装修保证金(押金)用于装修对物业公共部位损坏的修复。装修未对公共部位造成损坏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在装修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装修保证金(押金)。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或非业主房屋使用人、装修承建单位计算装修损坏赔付标准时,应出示修复的工(料)价单。


	除上述费用外,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强制收取与装修管理相关的其他任何费用。因未查询到你提及的“松山湖翠珑湾”小区成立业主大会的信息,如小区已成立业主大会并就以上有关装修管理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决定,应按业主共同决定结果执行。


	二、请对照以上规定,如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可直接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反映,并提供相关收费票据,以便查处。为更好地维护业主利益,建议小区通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就有关物业服务收费等问题作出决定。如需了解更多价格政策,可登录东莞价格信息网(网址:jgxx.dgdp.dg.gov.cn/)查阅相关政策文件。


	此复

问政人评分

4分

我要说两句

0参与

0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

知东莞APP

东莞广播电视台
微信公众号

东莞阳光网
微信公众号

莞视频

东莞电台
微信公众号

东莞阳光网
抖音号

东莞阳光网
视频号

东莞地产圈

阳光教育通

莞味主理人

家乡好物

Dongguan To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