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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贵行放贷时间

gofhg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17-11-05 23:07:38 状态: 已回复 编号:171376
处理用时:1天7小时21分
尊敬的邮储银行领导,
     本人今年4月底在东莞购买了一套二手房,贵行于6月1日出具了同贷通知书(有效期180个自然日),经过一连串漫长的房管局业务办理,终于于9月底办下来了他项权证(相关的他项受理号为022017091100182,验证码038711,房管局九月二十八日已办结),所有贷款的前提流程已经办理完毕,房屋的评估费用(八千元)也缴纳完毕,现在就等银行放贷。前期与业主沟通原计划11月初旬交房,现在前业主以没有收到尾款为由拒绝交房。国家宏观调控房贷收紧是事实这我理解,但各级单位的执行层面是否合理合规不得而知。现反馈这一事实的同时提出以下疑问:
     1、同贷书有效期为180个自然日,我在九月底他项权证出库后已经立马联系相关的银行和地产中介,以当时的时间为准,还有两个月才到同贷通知书有效期,我已经在有效期内办妥了所有的放款前置条件,现在本月底有效期就要到了,银行却仍未放款,到底这样一个情况导致同贷通知书过期,银行如何操作?总不能因为你银行的问题,把责任算在我头上吧!银行的办事效率低下,从申请贷款到现在已经半年还未放款,在东莞打拼几年这次是真正体会了东莞速度。(同样的大环境,在武汉的同学9.18号做房产抵押现在已经放款)。
     2、政策执行简单粗暴,国家调控房贷收紧银行执行起来为什么一刀切,东莞二手房交易是个漫长的过程,房贷收紧前出的同贷书不应该受政策的影响,导致现在进退两难,如果知道房贷收紧或许就不买房了,我这普通老百姓真的耗不起啊!
3、说实话,相对于推迟放款,我更担心的是银行无赖不守信用。我是改善型买家(买一卖一),卖楼的时候买家选择的是民生银行,但是想不到民生银行无德无信,居然私自撕毁原先就已经签订的合同,威胁要上浮15个点才肯定放款(这个事情千真万确,当时的客服经理的电话通话我也已录音,我本人愿意就以上言论负责任)。现在我已经按照邮政储蓄银行所有的前置要求办妥了手续、缴纳了费用,同贷书也在有效期内,合同也白纸黑字签订好,贵行千万不要出什么幺蛾子,学无信用的民生银行的伎俩。
4、最后最后说一句,我的贷款申请是在政策收紧前申请的,请不要把银行超额放贷的责任转移到我头上!
问政部门:邮储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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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来文收悉:客户多次咨询我行房贷放款时间,我行于2017年11月7日再次致电客户解释,因住房贷款额度紧张,银行受限于监管机构,自主权并不大,没能明确给客户答复具体放款时间,客户表示理解,后续我行也会继续跟踪客户放款事宜,在下一次集中放款时第一时间为客户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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