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木头石新医院缺乏专业技术胡乱治疗,差点草菅人命;出事后又催促病人转院不负责
尊敬的各位领导,你们好!如题所示,投诉樟木头石新医院缺乏专业技术胡乱治疗,差点草菅人命;出事后又催促病人赶紧转院,严重不负责且态度恶劣。事情的详细情况如下:2017年11月15日上午我岳父廖炳林因前一天下午不慎摔伤腰部前去石新医院诊治,经过石新医院医生询问和了解,入院时情况为:患者于昨日不慎绊倒,臀部先着地,当即感腰背部疼痛,第二天早继续疼痛,无放射痛,不能站立、行走,卧床休息稍适。无头痛、恶心、腹胀。经CT检查患者“2框体压缩性骨折”,于骨科三楼住院治疗。在住院期间做了各项检查,B超(彩超)、心电图、血常规…等等检查;医生诊治患者睡眠欠佳,体力正常,大小便正常,体温36.5正常,P88次/分,R20次/分;心、肺、肌张力正常。然后在住院治疗期间开了一堆吃的药,贴的药。本来一家人以为岳父的情况已好转,患者本人也觉得腰部疼痛感减轻了许多,然而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入院后的第四天(11月19号)早上,我岳父突发状况,拉血吐血,精神萎靡,食欲不振;稍微吃一点东西喝一点东西就会又吐血。反馈给主治医生,告知患者血小板偏低,需要输血,输了2包血后病情还是没有任何稳定,医院就下达了病危通知书,要求家属签字;并要求尽快转院。最终,患者于2017年11月19日晚8点左右由石新医院救护车转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进行抢救。通过以上情况,病人家属对石新医院在治疗期间存在重大怀疑和不满,主要有以下几点,望相关部门领导帮忙彻查:1. 病人住院时做了各项检查,病人体态及精神都正常,只是腰部脊椎骨摔伤(2框体压缩性骨折),为何4天后突然吐血拉血?而且石新医院下达病危通知书并要求立即转院。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的,石新医院从始至终都没有给个详细说法,只是一味的要求家属尽快转院,这是在推卸责任,怕出医疗事故吗?请调查为什么把病人给治疗成病危状态却没任何说法。
阳光热线: 经与涉事医院有关负责人联系,院方明确表示不同意通过医调委调解处理该医疗争议。 调解员将与院方沟通的结果告知来信人,并建议来信人通过卫生行政部门或司法途径解决争议,来信人表示理解。 我委告知来信人,在鉴定或诉讼程序过程中如需咨询,可随时致电我委。 此复。 东莞市医调委 2017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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