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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冠名“出嫁女”?什么福利都没有了,婚姻毁灭女人,谁敢结婚?

群众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18-01-08 16:54:20 状态: 已回复 编号:175982
处理用时:7天6小时17分
法律规定男女平等,可是,在东莞这个已经比较城镇化的城市还不能接受男女平等。婚姻,可以剥夺一个女人的权利。我是东莞本地人,不仅是我,包括大部分,几乎全部东莞女人,一旦嫁人,就被冠以“出嫁女”的名号,如果户口不迁出,就会被劝出,如果配偶户口想迁移至女方户口,诸多刁难。若不是早期持有社区农村合作股份,连每个月的人口钱都快被剥削了。婚姻本是两人两情相悦,法律给予合法关系。现在,在村干部的眼里,女人结婚就是给别人了,不是本村人了,留在村里就是占了村里的福利,所以一切福利都与“出嫁女”无关,即使股份在这里,即使户口在这里,那也只是一个外地人,相关由股份社产生的福利都不给予“出嫁女”。询问村委干部,得到的答案是说历史以来就是“出嫁女”不享受福利,女人结婚,就是占着村里的位置不贡献。那么,是不是意味着女人一旦结婚,她就是一个废人了?荼毒社会了?男人结婚就是加倍贡献了?女人她本应拥有的本村福利就可以被剥夺?那么,谁还敢生女儿,哪位女人还敢结婚?
    我建议政府单位要加强宣传,妇女本事弱势群体,还要被迫接受这种不公平对待,要大力倡导男女公平,不应被一些传统老旧思想固化,要适应新时代的发展要求,男女对社会的贡献都是一样的。本村户口、拥有本村股份的妇女,与其他村民一样参与社区活动,包括选举、被选举、股民投票决定等,却不能享受同样的福利。我知道,我写这篇文章,可能会丢掉工作,可能会受到领导批评。但我觉得新时代女性,一定要大胆发声,要大胆争取属于自己的权利,婚姻不应使女人成为“下等人”。我建议妇联组织要深入基层、深入各社区,多了解基层妇女的不易和无奈,要多为妇女争取其应有的权利和福利。愚昧思想深深地刻在各党员干部、基层领导心里,真心可怕!
问政部门: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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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网友:您好!您在《阳光热线网络问政平台》上反映“为何冠名‘出嫁女’?什么福利都没有了,婚姻毁灭女人,谁敢结婚?”的问题已收悉。


	男女平等是我国宪法规定的一项基本原则。法律赋予妇女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非法剥夺。长期以来,市妇联不断加强对男女基本国策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政策法规的宣传,同时,对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现象,我们会及时发声亮剑,依法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针对您反映的情况,工作人员及时与您电话取得联系,但由于您不愿意提供更详细的情况,我们未能作进一步跟进。如需帮助,可拨打妇女热线12338与我们联系。感谢您的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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