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格货栈收取收件人的费用不合理
[投诉]177677:格格货栈收取收件人的费用是不合理 尊敬的发改局领导: 近日很多市民收到类似如下的短信: 【格格小区】24h内凭提取码810584到欧景丽苑1号岗格格货栈(门口内(6栋旁))取快递,超期将收取1元/天,快递详情见 s.aimoge.com/d 其中里面说到“超期将收取1元/天”是不合理不合法的,理由如下: 快递不是收件人放到格格货栈,也没有叫快递员放到格格货栈,没有任何理由要收取收件人的费用。这属于不符合任何法律法规的乱收费。 请有关主管部门尽快处理这件事,因为多个小区的业主被收了费用! 谢谢
你好!你的来信收悉。感谢你对物价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对我们的信任,现就你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目前,我省对智能快件箱寄存费尚未出台具体的管理办法,其寄存收费标准由智能快件箱企业与委托方自行协商确定。 二、根据国家邮政局印发的《智能快件箱投递服务管理规定(暂行)》第七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前,应当征得收件人明示同意。如未经您同意的,您可拒付或退件,由此对你造成的影响或损失等,可向快递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申诉,也可逞法律途径向快递公司或出售企业申诉。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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