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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银行东莞分行这样做,和抢劫有区别吗?中国还有没有阳光,有没有人执政为民?

新莞人-006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18-03-24 10:13:12 状态: 已回复 编号:180781
处理用时:2天6小时14分
我们都是勤勤恳恳的新莞人,更是中国人,本人于2017年5月开始在东莞买房,通过邮政银行东莞分行进行贷款,7月份出的同贷书,到2018年3月24日还没有放款,并且答复放款时间不一定,放款利率不一定。
我想请问领导们,合同是在当时我能接受的条件下签署的。放款时间不是我决定的,现在邮政银行拖了将近9个月,告知我说同贷书有,但是不会注明贷款利率。这种叫做政策吗?你们的政策是签了合同,然后拖到过期,然后出政策逼着我们上浮利率,多交钱吗?你们的政策是一天一变,让老百姓一点安全感都没有吗?这还叫富强民主诚信的中国,邮政还叫国有大银行?这合骗子,抢劫犯有什么区别?我相信共产党不会允许这样做吧?和银行经理的办事人员的通话记录,聊天记录,我都有,当然银行也有可能说,当时的经理违规操作,已经开除了。或者辞职了。那我请问,经理是代表的银行还是个人,如果那样的道理行得通的话,银行所有办的业务都没有可信度了。以下是我给银行经理的留言。
“这个事拖了这么久了,我们基本的要求是按照合同约定的95折放款,当时银行如果没有钱或者有这么大难度应该跟我们说清楚,而不是要我们办那个莫名其妙的保险,说可以加快放款,并且有折扣,如果银行没钱,就不应该继续接新单,而应该把之前的单先履行。做为国有大银行,更不应该让出钱多,也就是上浮的人先放款,这是一种插队行为,逼着我们上浮利率和抢劫没有区别。现在拖了这么久,已经给买卖双方造成非常大的经济和生活的压力。往银行领导体恤一下民情。有必要的话,也请经理把这段话给你们的领导看一下,尽快帮我解决问题。”
现在给买卖双方造成了巨大损失,这个损失谁来承担,我们是新莞人,首套房,卖家也是很好的人,他买新房无法按时收到款,会造成无法支付新房首付的违约风险。银行可以不围着我们买首套房的平头百姓坑吗?
希望领导帮我解决问题,不然我将一直上访到中央,看看习主席是不是允许这样的情况存在,ps:所有银行的记录我都有,而且当时银行说为了尽快放款,还要我办了一个根本卖不出的“突然死亡”类的保险。4000。
请领导帮我解决问题!!!谢谢!
问政部门:邮储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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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感谢来信:目前银行二手房贷放款迟滞属普遍情况,客户申请的贷款已达到放款条件且已经进入放款序列,我们会持续跟进,争取尽快放款,绝不拖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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