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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2017年度的职工月平均工资

crispy811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18-06-07 22:39:34 状态: 已回复 编号:188026
处理用时:4天5小时15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同时,根据“2017年度东莞市社会保险信息披露通告”中公布的数据的第二项:全市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804元。
请问:《劳动合同法》里提及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到东莞市来讲,上年度(即2017年度)的职工月平均工资是4,804元吗?还是有其它数据?需要到哪里找到这个数据?
谢谢!
问政部门: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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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您好,职工月平均工资与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是两个不同的工资标准,使用的情形也不同。2016年我市的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804元,而职工月平均工资是3854元。最新公布的2017年东莞市职工平均工资为53446元,按月折算为53446/12=4453.83,该数据来源于东莞市统计局,您可登录东莞市统计局官方网站进行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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