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将成企业不能承受之重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7〕51号 ),2017年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将依据企业年度平均在职人数及企业在职职员工平均工资进行征收。按照最新的征缴方式,很多企业2017年度应缴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往年的四倍之多。众所周知,近年来随着人工成本、材料成本不断上涨,加之今年中美贸易战,很多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的制造业已举步维艰,政府部门在此时强化征收高额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于这些劳动密集型企业来说无异雪上加霜。而相当一些企业是可以安置部分肢体残缺或聋哑人参加劳动,但市、镇级残联并无资源可安排。如此,强征高额就业保障金似乎不合情理。这代表众多企业的心声,希望上级政府能够重视,多听来自基层的声音。
贾*兴: 您好!编号为199669阳光热线网络信访件已经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2017年3月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印发《广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粤财社〔2017〕51号),第九条规定:“保障金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第十二条:“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做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自2018年1月起,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由税务部门负责。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的审核。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事项可致电12366向税务部门咨询。 用人单位招用残疾员工,有多种渠道和方式。企业可以通过自主招聘,也可以通过东莞市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办公室和镇街残联进行招聘。用人单位可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填写《用人单位招聘残疾职工信息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到东莞市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办公室或镇街残联进行招聘登记,咨询电话22237663、22237664。 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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