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负责东莞市大朗东逸湾北区住建局负责人和开发商合谋欺诈消费者
我是东莞市大朗东逸湾(北区)的业主,在购房之前销售当时是告诉我们消费者,东逸湾(北区)和东逸湾花园是一个小区,在介绍沙盘时,还有东逸湾北区的栋数编号,都沿着东逸湾花园15栋的编号,我们东逸湾(北区)的楼号是16 17 18 19 20 21 栋。现在我们面临收楼,开发商就告知我们消费者,说东逸湾北区和东逸湾花园是两个独立小区,请问住建局在批示东逸湾北区楼号的时候,不是一个小区,为什么要连着东逸湾花园的15栋编号?这一举动,严重误导消费者。而且在东逸湾北区开盘2017-3-27时,根本没有显示东逸湾(北区)和东逸湾花园是两个独立项目的公示,而是后面才公示,而且上面没有明确表达属于两个小区,没有写不共享花园,关键信息。该项目的负责人有严重的失职行为,给东逸湾北区所有业主带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望相关部门,帮忙彻查到底,谢谢!
一、对商品房销售的监督管理属于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职责,请你向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咨询。 二、来信所提到的东逸湾花园与东逸湾花园(北区),是两个不同时期报建的建设项目,按各自的国土红线范围,分别办理规划报建手续,分别批准两个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分别安排各自的停车、出入口和道路设施。 三、建筑物的楼号是由设计单位自行编定,不属于我局的审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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