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皇家翡翠湾花园违规售房,侵害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本人于2018年10月3日在东莞市东坑镇东兴东路9号皇家翡翠湾花园向东莞市东盈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认购了一套住宅,房号是皇家翡翠湾花园53栋2单元1603号,并且支付2万元购房款。 由于我的户籍是广东省陆丰市的,按东莞市的限购政策我需要缴纳1年的社保或者个税才可以购买。但是皇家翡翠湾花园的置业顾问不停地劝我买,并且说再不买房子的价格可能还会涨,如果没有交社保给一笔费用给他们,他们可以帮代办社保的事情。 因为这些因素的影响,我脑门一热就交了钱,后来回来后发现事情没有那么简单。回来发现这个楼盘因为做假社保被查,很多人无法办理网签。看来这里我就觉得被骗了,我向置业顾问提出要求退房不买了,想让对方退还2万元购房款,但是对方一直置之不理。 后面我找到东莞住建委的一份文件《关于切实规范国庆中秋期间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东建房〔2017〕50号)》,其中第五条规定:取得预售许可证后购房人已交纳定金或订金,经查册确实不具备购房资格或因个人征信问题无法办理银行按揭贷款,要求退回定金或订金的,开发企业应尽快予以退回。 按东莞住建委的规定,东莞市东盈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应尽快予以退回我的购房款,但是对方也是置之不理。现在请求政府帮忙协调开发企业尽快给予我做退房退款的处理,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此致,谢谢!
“阳光热线问政平台”转来投诉件(编号:207104)已收悉 。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住建局工作人员联系被诉方东莞市东盈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员进行调处,被诉方表示,经正常查册(投诉人必须积极配合提供有关查册资料)后,如投诉人不符合购房资格,同意退还投诉人已缴纳的定金;否则,根据双方已签订的《商品房认购书》第七条约定,在投诉人逾期未履约的前提下,没收投诉人已付定金。请投诉人联系被诉方工作人员石小姐办理相关手续,联系电话13532326399。如有其他疑问,可与住建局工作人员联系,联系电话83384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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