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阳光热线问政
阳光问政>问政详情

汽车销售新规实施一年半了 情况一切如旧监管在哪里

做个有原则的人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19-02-13 13:00:43 状态: 已回复 编号:207918
处理用时:28天2小时2分
今天是2019年2月13日距2017年7月1日国家商务部颁布实施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已经过去一年半了,其中对于经销商销售汽车时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等多项内容,在实际中成了 " 一纸空文 "。
由于我一直想买一辆10万元内的车,在2月9日和10号,走访了我们东莞市多家4S店,强制要求客户在店内购买新车保险全险依然存在。在我看车的几家品牌4S店里,有吉利帝豪,丰田卡罗拉,东风启辰,广汽本田凌派,日产轩逸,广汽传祺GA4,荣威i5,4S店销售员都对我说:“在我们店里买新车,不管全款还是贷款,必须要通过我们买保险,其他店也是一样,否则就无法卖给你了。我想问下《办法》第十四条:供应商、经销商不得限定消费者户籍所在地,经销商销售汽车时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或者强制为其提供代办车辆注册登记等服务。

以上这个条款,对4S店是不是没有约束力,其中的“,经销商销售汽车时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就是规定4S店在卖汽车时,就不能将保险和车一起卖给消费者,只要你卖汽车有和保险一起卖的就是违法,且商务局在取证上《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就赋予了商务局有权调取相关购车合同,等资料的权利,购车合同上有非国家法规规定以外的就是捆绑销售(车船税、消费税、购置税、增值税等法律强制规定交的费用除外)如购车合同有装潢,装饰,保险,等组成的费用,就能认定捆绑消费,商务局调取以往消费者购车资料时,电话回访一下当事人,不就知道有没有捆绑消费了。

以下是我本人在两天里走访捆绑保险还有要加装潢的4S店:
虎门博胜吉利4S店地址:东莞市虎门镇博涌社区358省道社岗分社路段3号
东莞景利吉利4S店地址:东莞市厚街镇桥头社区S256省道与厚沙路交界处
东莞志和汽车荣威4S店地址:东莞市莞樟公路温塘路口志诚车行内
东莞南城松兴传祺4S店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莞太路袁屋边路段321号
东莞南城东风日产4S店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莞太路白马路段376号
广汽本田东莞龙成4S店地址:东莞市万江区万道路新谷涌路段
东部丰田寮步国际汽车城丰店4S店地址:东莞市寮步国际汽车城A0201号 
 
商务局回复后,以上4S店我会去核实法规落实和整改情况,同时也请商务局加强对没有列出的4S店加强监管,规范汽车市场,还消费者一个尊重。
问政部门:商务局
分享

官方回复

          薛先生,您好!根据您的投诉内容,经我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根据投诉中列举汽车销售商存在强制捆绑保险和加装潢的销售行为的企业:虎门博胜吉利4S店、东莞景利吉利4S店、东莞志和汽车荣威4S店、东莞南城松兴传祺4S店、东莞南城东风日产4S店、广汽本田东莞龙成4S店、东部丰田寮步国际汽车城丰店4S店。我局分别转由南城街道、万江街道、虎门镇、厚街镇、寮步镇商务部门调查处理。有关调查情况如下:


	(一)部分汽车销售企业确实存在强制捆绑消费行为。寮步商务局对其区域的东部丰田4S店、东莞志和汽车荣威4S店进行暗访,发现两家销售企业的个别销售人员确实存在强制捆绑消费行为,与投诉人薛生所投诉情况基本一致。对此,寮步商务局告知其已违反《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限期10天内整改完成。两家销售企业负责人对此态度诚恳、积极配合,承诺对该事件进行处理,并分别于3月5日、6日提交《整改方案》,表示将立即对公司进行整改,组织员工学习《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提高业务水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而南城街道的东莞市松兴汽车有限公司,其有关负责人对企业销售行为进行了解释:为防止发现渠道商或炒车党扰乱市场秩序,厂商为保护经销商销售区域问题,明文规定在未确定客户信息准确性不能轻易售卖裸车。需要确定购车发票名称与购买者符合,且身份证、居住证等信息真实并符合本地市入户的前提下,才会根据客户意愿来购买裸车还是委托该店全权办理新车入户、保险、购置税及装潢等。因此,销售人员在销售的过程中可能因解释不到位,导致双方产生误会,使消费者误以为不销售裸车。并表示以后遵守《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二)其余四家汽车销售企业暂未发现强制捆绑消费的情况。当地商务部门在调查过程中,不知是汽车销售人员认出调查工作人员或其他原因,其余四家汽车销售企业暂未发现强制捆绑保险和加装潢的销售行为。其中,虎门博胜吉利4S店表示:该公司于2月11日才正式结束2019年春节假期开始对外营业,与投诉案件上所描述的2月9日、10日期间到店看车情况不符。东莞市龙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表示:其销售顾问对此项规定非常熟悉,在销售过程中虽然会推荐或建议消费者在店购买保险,但消费者是可以购买裸车,自行办理相关手续的。东莞市东风南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表示:该公司内部有明文规定,不能强制捆绑销售,不得不售卖裸车,且该公司2018年销售报表中可以看出,有将近一半的销售量(2000台)为裸车出售,不带任何附加业务。东莞市景利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表示:2019年2月2日至2月12日期间是春节放假时间,该企业只安排部分人员值班,值班人员对业务并不熟悉,可能在表述过程中产生误解导致投诉发生。该企业虽然推出了代办保险等其他辅助业务,但是消费者都是可以根据需要自主选择购买的,并没有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或者强制为其提供代办车辆注册登记等服务。


	二、处理意见


	(一)对于薛先生提出多家汽车销售商存在强制捆绑保险和加装潢的销售行为的问题,经调查,涉事7家汽车销售企业中,部分汽车销售企业确实存在强制捆绑消费行为,当地商务部门告知其已违反《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限期整改完成。目前,违反《汽车销售管理办法》行为的企业已提交《整改方案》,表示将立即对公司进行整改,组织员工学习《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提高业务水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当地商务部门将继续进行跟进,督促企业完成整改工作。


	此外,其余4家涉事企业因在调查中,暂未发现强制捆绑保险和加装潢的销售行为,我局要求上述4家汽车销售企业组织销售人员学习《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提高业务水平,杜绝再次出现此类投诉。当地商务部门要加强宣传和日常巡查力度,督促汽车销售企业对《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的宣传、培训,进一步规范汽车销售企业的经营行为。


	(二)对于薛先生提出《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经销商销售汽车时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或者强制为其提供代办车辆注册登记等服务。就是“规定4S店在卖汽车时,就不能将保险和车一起卖给消费者,只要你卖汽车有和保险一起卖的就是违法”的说法。实际并不准确,我局认为汽车销售的过程中,汽车销售企业在提供购买裸车的情况下,以消费者自愿购买为原则,提供代买保险或提供代办车辆注册登记等服务,消费者根据自身需要选择购买代买保险或代办车辆注册登记服务,并在购车合同中注明有关内容,不属违反《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如销售商提出不销售裸车或强制要求消费者购买保险、服务等才销售汽车则属违反《汽车销售管理办法》。


	此外,薛先生提出商务部门调取相关购车合同等资料,如购车合同有装潢、装饰、保险等组成的费用,就能认定捆绑消费的说法,并不完全正确。《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并未规定销售时不能提供加装装潢、装饰、代买保险等服务,而是规定不能强制要求购买,如消费者是自愿购买的,则不属违反《汽车销售管理办法》。


	    近期,我局工作人员对所列举的南城、万江街道的部分企业进行暗访,暂未发现强制捆绑保险和加装潢的销售行为。购车咨询时销售员均推荐包括代买保险提供代办车辆注册登记等全包上牌服务,当我们提出购买裸车,自行办理相关手续,销售员明确答复可以,但优惠会减少(裸车价格未超过厂商指导价)。


	 

问政人评分

3分

我要说两句

0参与

0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
  • 知东莞App
  • 东莞广播电视台
    微信公众号
  • 东莞阳光网微博
  • 东莞阳光网
    微信公众号
  • 东莞电台
    微信公众号
  • 莞视频微博
  • 民生视点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