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悦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给顾客购房发票,索要时老是推迟,已经过去有一年半时间了
本人于2017年9月份购入中惠悦湾4栋2单元某房子,现在已经过去一年半年时间。还未曾拿到购房发票,去悦湾公司索要,老是推延,貌似不想给的样子。购买东西索要发票是购买者的天然权利,希望税局相关领导尽快督促悦湾把未提供发票的房屋马上提供,不要一个月又一个月无限延期。另外,据我所知我所在的小区业主交钱买房至今全部没有拿到相应的发票,请领导查处是否东莞市悦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存在不想缴税行为,敬谢
阳光热线: 现就阳光热线编号210033标题为“东莞市悦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给顾客购房发票,索要时老是推迟,已经过去有一年半时间了”的投诉答复如下: 东莞市税务局高度重视该投诉件,经核查,投诉人所述的房地产项目属于东莞市悦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投诉人购买的房产实际交楼时间为2019年1月1日。按照现行规定,此前投诉人交付该房产的款项属于预付款,该公司应开具发票的时间为实际交楼的2019年1月1日,该公司于2019年1月29日开具了电子发票,并按规定时限申报缴纳了税款。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解释:由于当时开具电子发票后接近春节假期,并且发票开出后需时间整理资料移交给物业客服中心再行转交给业主,导致滞后。经督促,该公司已通知投诉人领取发票(发票代码为 044001811111,发票号码为95380258)。 该公司未及时开具发票的行为违反了发票管理规定,市税务局已责成该公司严格按照发票管理规定开具发票。如果投诉人需要进一步协助,可以直接拨打经办税务部门电话(号码为86638038),税务人员将按规定予以协助。 此复。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201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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