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1日签的新版商品房认购书,不想买了今日去退定,沙田恒大御景半岛不肯退购房定金:
2019年4月11日签的新版商品房认购书,不想买了2019年4月13日去退定,沙田恒大御景半岛不肯按照认购书所写的自签订认购书起两个自然日内以书面形式申请可解除该认购书并退回购房定金,销售人员和经理不但不肯接收我的书面购房退定金申请书,还辩说两个自然日是从4月11日算起不是4月12日算起的,就这事本人还打了12348热线咨询律师,律师说是从4月12日算的,我完全是可以解除认购书及无条件退回定金的,后来我只能在今日下午把退定金申请书一份放在沙田恒大御景半岛前台那里,一份叫顺丰快递来该售楼部收件寄给沙田恒大御景半岛,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帮本人解决这事,谢谢
您在【阳光热线平台】反映编号为212913的信访事项已收悉,经协调住房规划建设局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2019年4月18日,住房规划建设局组织恒大御景半岛开发商与您进行协商,根据《关于推广使用〈东莞市商品房认购书(范本)〉的通知》(东建房【2019】1号)的文件规定,住房规划建设局要求恒大御景半岛开发商退回您2万元定金。开发商表示同意您的退房申请,有关手续正在办理中。若您与恒大御景半岛开发商对退房处理意见协商不一致的,建议您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住房规划建设局将继续跟进该事项的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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