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手房契税问题
请问以下这项政策只针对新房的业主吗? 还是我们购二手房的也可以享受这个政策的呢, 麻烦解疑,谢谢~ 根据国家关于增值税的规定,可以向税局申请部分契税退还,退税期限为契税《电子缴款凭证》日期起算3年 退契税所需资料: 1、退、抵税申请表 ; 2、缴纳契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业主本人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5、证明材料(买卖合同、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退税金额计算方式: (1)第一套住房情况为:已缴纳的契税凭证金额(不含印花税及工本费85元)- 房价总款/1.05×1% (2)第二套住房情况为:已缴纳的契税凭证金额(不含印花税及工本费85元)-房价总款/1.05×3%
阳光热线专栏: 现就阳光热线“意见与回音”213113号的群众来信回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 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文,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来信中纳税人购买的住房(一手房或二手房)符合上述文件规定,则可以享受相应契税优惠,另外,关于是否符合契税退还的情形,建议来信人提供所购住房相关契税完税资料到当地税务机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及契税政策相关规定的,可申请退还多缴契税。 如仍有疑问,请与我局联系,联系电话:22887320。 此复。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2019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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