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沙田镇立沙新区农民安置区不合理收取业主停车管理费问题
尊敬的领导及阳光网的工作人员,您们好!我是沙田镇立沙安置区的一名业主,也是一名遵纪守法,拥护党和政府的有志大学生。 此前已有本小区业主投诉过关于东莞沙田镇立沙新区农民安置区不合理收取业主停车管理费问题,链接为http://d.wz.sun0769.com/index.php/question/show?id=406779&from=timeline&isappinstalled=0,得到的回复如下:您在【阳光热线平台】反映编号为211507的信访事项已收悉,经协调立沙花园物业管理公司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立沙花园小区是立沙四村及民田村拆迁安置小区,小区的资源为五村共同维护及使用。立沙花园园区收取停车费事宜业经镇经济科技信息局、司法、公安等部门及园区内五村召开专题会议商讨,会议一致建议园区内五条自然村授权立沙花园物业管理公司具体落实收费工作,收费标准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的通知》有关规定落实。停车费收费事宜立沙花园物业管理公司已在园区内进行公示,公示期间立沙花园物业管理公司未收到业主对停车费收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停车费收取的所有费用均用作小区内公共设施设备维护等专项专用。 对于此回复,小区内普遍业主是不接受的,其原因如下: 第一、我们是自治安置区,不是商品房,车位为民所用,而业主们从来没有提出过要求物业去管理我们的车辆,物业以什么为合法理由收取业主的停车管理费用呢?据所知至今物业是未曾对小区内的车辆进行管理,通知上禁止4.5吨货车进入,可实际管理中未曾对此做好管理,无中生有的车辆管理费实属让人质疑。 第二、针对上述回复中立沙花园物业公司对停车费收费事宜已在园区内进行公示,公示期间物业方并没有做应有的宣传,以致于几乎没有村民知道这个公示,而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异议,请问收费公示没有收到异议可能吗?而且本小区有1W+的常住人口,这个作为监督机构是否查实一下物业所言的真实性呢?作为一个自治小区,由于没有业主委员
您在【阳光热线平台】反映编号为213262的信访事项已收悉,经协调立沙花园物业管理公司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立沙花园小区是立沙四村及民田村拆迁安置小区,小区的资源为五村共同维护及使用。立沙花园园区收取停车费事宜业经镇经济科技信息局、司法、公安等部门及园区内五村召开专题会议商讨,会议一致建议园区内五条自然村授权立沙花园物业管理公司具体落实收费工作,收费标准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的通知》有关规定落实。停车费收费事宜立沙花园物业管理公司已在园区内进行公示,公示期间立沙花园物业管理公司未收到业主对停车费收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停车费收取的所有费用均用作小区内公共设施设备维护等专项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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