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厂10年没有帮买公积金
各位工作人员你们好 我是东莞大朗镇大井头第二工业区工厂名为顺合丰电业有限公司、这个是几年改了公司名的、我在这里工作将近10年、09年来这里了、13年的时候才申请公司帮买的社保、公积金一直没有买、公司也说没有公积金、但是给干部级课长以上才帮买公积金、而且还是有干部提出申请、不申请的也不会帮买的、我作为员工我也一直想买、可是人资部以公司规定为由、不给买、我觉得这不符合法吧?因为我也不太懂就想咨询一下、如果我想让公司帮我买或补回这10年的公积金可以吗?我需要什么材料呢、除了身份证 还有工资流水明细 这个是去银行打的吗?我该去当地哪里维权呀?也不知道有没有用、
你好!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具有强制性的。如你要申诉个人权益,需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含本人身份证、劳动合同、有效工资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至我中心,以进行身份核实及证据有效性确认,同时应填写《住房公积金投诉登记表》述明诉求,以便我中心进入相应的行政执法程序,更好地维护职工的权益。资料受理地点为公积金中心政策法规科或(塘厦、常平、虎门、石龙)四个办事处,所有资料应提供原件1份,复印件2份,感谢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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