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公积金不能提取
本人因欠款无力偿还,公积金中心不给提取,能否给我全额提取
您好,若市民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可在本市指定网点申请办理个人账号余额提取。您可登录官网办事指南查阅相关流程,查找路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指南>>提取类,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情形包括:(一)购买自住住房,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或户籍所在地的自住住房;(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三)租住本市住房;(四)退休;(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六)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七)享受社会最低生活保障;(八)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九)物业管理费和装修提取(2019年7月1日取消装修提取);(十)其他规定情形。其中离职提取可提取2015年3月1日以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外市户口职工离职或本市户口职工失业时均可提取,没有时间限制。但3月1日起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不能再以离职或失业情形提取,如有疑问,请联系12345政府热线。
0参与
0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