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豪沐足无视员工合法权益
2019年4月2日正式入职清溪铁松路口迈豪沐足,职位领班。5月20日公司发底薪2800,5月28公司发提成625。6月14跟经理提出辞职申请,经理批准,新人学会就可离职。6月19日经理通知最后一天上班,20日领工资。前后49天工资,公司只发放了2873元。扣除了近四成底薪和提成。请问迈豪沐足这样做是否违规。
尊敬的市民: 接到群众反映的问题后,我镇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东莞市清溪迈豪沐足阁位于清溪镇重河村科技路河柏桥红绿灯处,投资人余*民,为个人独资企业,主营足浴;盲人按摩。投诉人卓*雄2019年4月2日入职,6月19日离职。 经协调,双方已协商一致,东莞市清溪迈豪沐足阁已于7月2日补发投诉人工资及提成共1320元。 特此回复 清溪镇 2019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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