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在消费后没有提供纸质发票
2019年6月29日晚上在万江农家酒楼消费923元后要求其提供纸质机打发票,但店员表示没有纸质发票,只有电子发票。现投诉该酒楼未按规定开具发票违反发票管理规定,有偷税漏税嫌疑,希望税务部门责成该酒楼严格按照发票管理规定开具发票,保障投诉人的合法权益!
阳光热线: 现就阳光热线编号219945标题为“餐厅在消费后没有提供纸质发票”的来信答复如下: 东莞市税务局高度重视这份信件,经调查核实,被投诉方的纳税人名称为东莞市万江农家酒楼(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该酒楼”)。该酒楼相关负责人表示:当时已开具电子发票,但由于网速缓慢而未能及时把发票打印出来,后来该酒楼已将打印的纸质发票交给投诉人。 如果投诉人仍有其他相关税费问题,可以直接拨打经办税务部门电话(号码为0769-21666112),税务人员将按规定予以协助。 此复。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2019年7月25日
0参与
0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