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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东莞市腾智电子有限公司不给全体职工暑假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福利

缘分的天空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19-07-16 07:42:23 状态: 已回复 编号:221449
处理用时:23天0小时54分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要举报!事先声明,这是一封举报信,不是投诉信!举报与投诉有很大的区别,举报与投诉是两码事!请执法人员秉公处理,不要收红包!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给全体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福利,而且是具有强制性的。被举报单位:东莞市腾智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智公司)地址: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李横路185号1号楼303室(刘氏发展中心内)         腾智公司在2019年6月底和7月份招入30多名暑假学生工,暑假工包含初中生、高中生、中专生、大专生、大学生等。腾智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没有给全体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福利,现在又有暑假工,而且暑假工是祖国未来的花朵,暑假工是祖国的栋梁之才,腾智公司也没有给他们缴存住房公积金福利。腾智公司自私自利,自顾自身的利益,从来不给员工发放福利。希望公正的执法人员能看到我门这些弱势群体,为我们主持公道 ,一定要腾智公司给我们全体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福利,一定腾智公司给全体暑假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福利,不要让腾智公司虐待暑假工。这本来就是我们全体员工应该有的福利。腾智公司如此违法行为,我要严重举报!举报!举报!
问政部门: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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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你好,经核查,你所反映的企业已依法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我中心已将你的信访事项转镇街部门了解和跟进,督促企业落实全面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事宜。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单位和职工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强制性。单位应当自录用职工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缴存登记。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因我中心并不掌握职工个人与企业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等情况,如职工需申诉个人权益,须提供能反映其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材料、身份证明及有效工资情况凭证,才符合立案条件。希望职工积极配合我中心工作,提供本人身份证、劳动合同、有效工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公积金中心政策法规科或(塘厦、常平、虎门、石龙)四个办事处反映情况,以便我中心立案调查处理,更好地维护职工的权益。感谢你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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