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车被骗了就不受工商消费者协会保护了吗,为什么新车就可以
2019年7月十日在东莞塘厦林村公交站台那边的鑫悦二手车行定了一辆二手车白色的丰田卡罗拉,当天价格确定了,交了8000元定金+3000元的按揭服务费用。约好在7月23日的时候去过户,过户的时候车行在未告知我的情况下给我换了一辆车况差的多的白色卡罗拉,载带我去过户途中被我发现了车子情况不一样,当时车行的工作人员还说没有错,就是这辆车。在本人的强烈要求下,未完成过户,回店里后老板说是他们搞错了,我定的那辆车过户给其他客户了。当时承诺了退我的费用。8000元定金当天就退回给我。还有3000元按揭费用的时候说要向公司申请走流程。要15到20天的时间。时间到期之后就说不能退了。车行的工作人员电话不接,微信不回。8月26号去的时候当时接待我的那个人直接躲着不出来,剩下的工作人员说什么都不知道。不联系老板,无人解决。8月28号在过去的时候打110报警。110出警说这是经济纠纷类的案件。110管不了,让我打12315消费者热线投诉电话。打12315过去那边的工作人员说二手车交易他们不管的,只有新车才属于他们管理。有纠纷只能法律起诉。要按照国家《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二手车交易市场应当具备交易车辆停放等经营场地条件和相关配套设施,具备为交易双方提供车辆鉴定评估、纳税、保险等经营服务条件,并向工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市场名称登记。既然是要在工商部门登记,那为什么不属于工商部门管理,只能让消费者自己解决。1.我买二手车也是要向国家缴税的。2.二手车行也是要在工商部门登记的。 为什么这个有问题东莞的工商局就不管,是全国都是这样,还是就东莞市这样。难道买二手车的人就不算消费者吗?
关于对阳光热线225007号的回复 阳光热线栏目组: 贵单位转来受理号为225007的信件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核查,当事人持有名为东莞市东汇二手车经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未发现违法线索,我局决定不予立案,我局于2019年9月6日依法电话告知举报人处理情况,举报人称已退款,无其他证据提供。 此复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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