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木头保利三期领秀山收取高额团购费
本人于2017年9月底购买樟木头保利三期领秀山5栋1202房,在购买交首期款后,发现有40万没有发票,收据写为团购费,当时销售说是因为不开具发票,这样是为了可以少交税。到现在交房 才发现被他们骗了,我们买的房价远高于备案价,希望有关部门核查。
阳光热线: 现就阳光热线编号226873标题为“樟木头保利三期领秀山收取高额团购费”的来信答复如下: 东莞市税务局高度重视这份信件,迅速展开了调查核实。被投诉方涉及保利(东莞)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公司”)。保利公司相关负责人反映:来信人与佛山瑞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城企业”,不属于东莞市的企业)签定《购房优惠告知书》并缴交了团购费,该《购房优惠告知书》注明了来信人能够以所交的团购费获得购房优惠;来信人与保利公司签定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保利公司收取来信人购房款后,已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合同总价足额开具发票,并通知了来信人可以取得发票。保利公司已催促瑞城企业尽快为来信人开具团购费发票,并将在收到团购费发票后及时告知来信人。税务人员已告知来信人上述调查情况,如果来信人仍有相关税费方面问题,可以拨打经办税务部门电话(号码为0769-87715007)咨询. 此复。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2019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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