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岭山房产局办理房产证未经本人允许或者知情的情况下,让按揭业主为银行刷卡付款
上周一我有去大岭山房产局办理房产证,下午两点钟工作人员上班之前,大门紧闭,所有办事人员都只能在卷帘门外高温晒太阳等候开门进去取票排队。 按揭业主办理房产证,只让刷卡缴纳两笔费用,其中一笔费用80元出具的发票付款方是按揭银行,收款方是大岭山房管局。 后经邻居问询得知,该笔费用应由用银行直接缴纳给房管局,业主没有义务替银行缴纳的。但是房管局既没有告知业主直接盗刷业主银行卡为银行向其付款,也没有当面告知业主付款以后要去找银行报销,让业主在自愿知情的情况下替银行缴纳该笔费用。 后面我打银行电话,银行告知业主可以在房管局要求银行付款的情况下,直接出具付款单涵,拍照给银行即可付款,若已经代付要拿发票原件去南城支行才可以报销费用,或者业主自费寄过去。 这对业主来说极其不公平,首先:房管局在未告知业主情况下,擅自让业主替银行代缴费用,侵害了业主的知情权,以及犯了盗刷业主银行卡的行为;其次,明明是银行直接对接房管局划款,为何要一个个业主垫付,然后跑几十公里去报销?第三:业主在蒙蔽状态下被刷卡,报销成本为何要业主承担?银行和房产局的不沟通行为,严重劳民伤财,侵害业主权益,盼尽早调查并解决!
贵办转来阳光热线227037已收悉。经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我中心下午上班时间为2︰00-5︰30,两点准时开门为群众办理业务并无不妥之处,业主可于上班时间内前来办理业务。关于收费问题,此前我所已明确通知各银行和代理律师所,银行和律师所在提供办证资料给业主时理应有告知的义务。鉴于收费易引起的问题,我中心已对按揭转抵押业务收费进行调整,现场不再收费,一律开具收费通知单通知银行于限期内缴费。 特此回复 大岭山镇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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