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城第壹广场销售格仔铺无法办证
本人于2018年6月29日到东莞南城第壹广场购买两套商铺(铺号:D2-246,D2-287),销售人员表示5年内一定内取得房产证,销售人员还表示可以做开发商分期, 但是之后发现.来这类型的“格仔铺”办理不了房产证,之后有致电到南城房管部门,果然收到的回答是此类格仔铺确定是办不了房产证的,建议我尽快走法律途径追讨所花费用。望有关部门可尽快落实情况,如果不能办理房产证的话本人要求开发商退还所花费用。
《阳光热线》栏目: 关于群众反映标题为:《关于南城第壹广场销售格仔铺无法办证》的来信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南城西平第壹广场商铺报建名为“未来世界花园(一期)住宅楼之商铺”,由东莞市未来世界商住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开发商”)开发建设,于2006年6月15日取得《东莞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证号:0600097号),2008年7月30日,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对该工程按有关标准通过竣工验收。根据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数据显示,目前商铺已全部销售完毕。 经了解,开发商在二次销售过程中将原规划大面积商铺划分为小面积商铺出售,开发商表示正在办理商铺产权分割等有关手续,根据《关于规范房地产项目竣工验收后重新分割销售行为的通知》(东建房〔2019〕43号),文件对房地产企业在房地产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后对原工程内部空间重新进行分割,并申请办理预(现)售手续(含申请变更已核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证书),以及建档销售、权属确认等手续的办理作出了要求。 针对投诉的反映情况,根据有关规定,如需为投诉提及的“第壹广场”(即未来世界)商铺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则买受人与开发商须签定由广东省建设厅和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申请对该签定后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进行备案登记,且以此为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的依据资料之一。 经与开发商协调,开发商同意就退款问题与投诉人进一步沟通协商。如对协调结果不满意,建议投诉人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 此复。 东莞市南城街道办事处住房规划建设局 2019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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