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岭山镇元新路6号酒吧(元岭村1号岗旁)违规占用公共停车通道经营
大岭山镇元新路6号酒吧(位于元岭村1号岗旁)违规占用公共停车通道经营,该酒吧门口前面有一处公共停车位,村民在此处停车由来已久,该酒吧下午6点左右开始营业后,酒吧里面的人员将交通锥形筒摆放在公共停车通道两侧,拦住进出的车辆,然后空出一块地方摆放桌椅进行经营,常有客人在此处饮酒,导致停放在此处的车辆出入不方便,希望大岭山城管部门跟进处理。谢谢!
我分局接到贵办移交阳光热线228273号的投诉文件后,根据我分局职责,我分局及时派出执法人员到达现场调查处理,经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接到投诉后,我分局及时派出执法人员到达现场调查处理。现场,发现有用雪糕筒等物品占用公共停车位的现象。针对该投诉情况,我分局找到该处商铺的相关负责人,责令其不可有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的行为,逐一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和城市市容相关法规的宣传教育,同时,暂扣占用公共停车位的物品,并要求相关店铺不可利用私人物品占用公共资源。接下来,我分局将继续加大巡查监控力度,进一步加强该地段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如有疑问或情况,也可及时拨打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大岭山分局的投诉热线81623999进行反映,我分局将及时派出执法人员到达现场调查处理。 特此回复。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大岭山分局 2019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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