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交易发票
请问个人之间转让二手机动车需要的二手车交易发票怎么开?
阳光热线专栏: 现就阳光热线“意见与回音”编号为229683号的群众来信回复如下: 根据《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广东省二手车交易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3号)规定,其他个人销售二手车,凭相关资料直接到二手车交易市场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交易市场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时,需核对并保存以下资料备查: (一)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二手车交易合同。 (三)单位车主销售二手车的应提供原车主《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复印件(已遗失的应提供遗失证明),以及增值税完税资料(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或税收缴款凭证等)。 如仍有疑问,请与我局联系,联系电话:12366。 此复。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2019年10月30日
0参与
0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