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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产品备案问题
蓝色海之行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19-10-29 10:54:23
状态:
已回复
编号:230123
请问:甲苯属于易制毒物品、销售需要许可及备案,但是化工行业所称的“粗甲苯”是否需要特殊许可及有无需要备案要求? 望盼回复! 备注 :如果粗甲苯不需要备案,是否有相应的法律/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可供参考学习?如有,烦请告知。
“阳光热线问政(编号:230123)”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般认为化工业所称的“粗甲苯”为未经提纯的甲苯,化学性质与甲苯基本一致,因此粗甲苯和甲苯属同类物质,按照甲苯的规定处理。 专此答复。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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