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时代荟(东莞市百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8日下午17:41分在中介的陪同下以我儿子的名字在茶山时代荟认购了一套房子,(时代水岸花园项目的(4)栋1901)住宅。当时认购书是我老婆签的,签的我儿子的名字!并且交了50000元定金!(我儿子2012年出生)当时销售直接就带我老婆进去刷卡!然后才让签认购书。可是回来一看,甲方变成了(东莞市百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是时代荟的吗?并且收据抬头是时代中国收款收据,财务章也是(东莞市百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由于第一次买房!带着种种疑惑!两夫妻想了一天!又加之年底资金周转不足!决定退掉这套房子!认购书上第七条:权利与义务的约定里第一条:乙方可在认购书签订起两个自然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本认购书和退还定金,如双方尚未签署巜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甲方应当解除本认购书并退还定金。当时我们心想这么大的品牌开发商会按着规章制度办事!认为在48小时内应该会很顺利的退回定金! 可当我们2019年11月10时上午11:00左右到时代荟的销售中心去退时!根本不是我们所想的那样!销售百般阻拦说退不了!后来在我们的一再要求下,销售说给我们办了!然后把我们的认购书原件、收据原件、我老婆身份证复印件、刷卡的银行卡复印件收了上去,说钱是不可能马上退的,要20个工作日内退回(认购书第七项第五条也是这样写的)。我们当时也没有过类似经历,总感觉他们应该给我们一个回执类的文件!当我们问销售要时一直都没有要到,后来我们就咨询了做律师的朋友,接照他的建议,我们也写了一个文字形式的退款申请,交给了销售。并且文字形式的退款申请也有以微信的方式拍照发给了销售,还有当时所有的退款资料摆在桌上以视频的形式发给销售,销售回复0k。我们当时办完的时间是下午的15:30左右!以为他们就会给我们办理了! 可是在昨天2019年11月20日我们收到一份他们公司寄来的解除巜认购书》的通知书,但并不是给我们办理退定金,而说我们违约不但不退回定金,还要求我们向他们公司支付该物业总房价的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于是我在2019年11月20日下午到了他们的销售中心找他们的领导,在问了两个人后都告之没有领导,也没有行政处。我在转了一圈后那个销售来了:告之定金是不能退了,如果考虑继续购买的话可以打折什么的之类的
文明处理事情: 关于您投诉茶山时代水岸花园开发商不肯退定的问题,我局已按“属地原则”转茶山镇住房规划建设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反映认购了时代水岸花园4栋XXXX号房,并缴纳了5万元定金,并在两天无理由退定时间内提出退款,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经茶山镇住建局协调处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专此回复。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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