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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发育迟缓也纳入残疾儿童康复补助范围

raul5637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19-12-17 15:45:53 状态: 已回复 编号:234064
处理用时:20天23小时48分
孩子发育迟缓也是要到民办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进行康复训练,很大程度上和孤独症、脑瘫、智障表现得一样,为什么就不可以得到补助,是不够严重吗?孩子发育迟缓也是属于特殊儿童,不进行康复训练也是会在生活各方面都出现问题的,请有关部门考虑以后将孩子发育迟缓也纳入残疾儿童康复补助吧,减轻家长的负担,并让家里有发育迟缓孩子的家庭也能积极去进行康复训练,谢谢!
问政部门: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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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尹先生:


	您好!编号234064 的阳光热线网络问政平台建议件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0-6周岁特殊儿童抢救性康复服务补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中的补助标准第(三)点规定,《诊断证明》未明确类别的特殊儿童,按最低补助标准进行补助;伴随有多种残疾类别的,按其中对应类别最高补助标准进行补助。目前,0-6周岁发育迟缓的本市户籍特殊儿童可按照最低补助标准即每人每年2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申请补助的详细情况可具体咨询东莞市残疾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地址:东莞市东城区桑园庵元新路378号;电话:0769-23329698)。


	感谢您对我市残疾儿童康复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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